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zfbwj-2016-0282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发〔2016〕25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1-22 15:3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岚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9号)规定,设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政府集体经济组织。
一、职能调整
增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
(二)承担国家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服务,组织协调全县农副产品的经营活动,负责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和为农服务功能。
(四)指导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五)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社有资产。
(六)代表系统内经济组织与县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交流合作活动。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社有资产管理股、会统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和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起草、审核和报送各类文件、材料;负责督办和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股。拟定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有企业拓展新的经营业务;负责社有企业项目争取、申报、审核和实施检查、督促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社有资产管理股。负责社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拟定县本级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按照政策和法规妥善处理历史债权债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会统股。监督指导社有企业经营财务核算,承担社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财务财经等内审工作;负责全系统会统报表上报和经费出纳、财产统计工作。
四、核定编制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费供给形式调整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