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19:57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33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5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4-28 19:5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7

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方案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心”)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按照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相关服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要求,坚持“完善体系、提升功能、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原则,以改善城区公共卫生服务条件为立足点,以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城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中心”建成后,将进一步整合城关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城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县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等分散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打造融疾控、妇幼、卫生监督、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为一体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运行模式

(一)规划设置。结合现有卫生资源,将县中医院分院与城关镇卫生院神田路门诊部业务用房进行置换,对原中医院门诊部(西一路)进行改造装修,建筑面积约为850余平方米。“中心”规划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宣传教育、健康体检、妇幼保健和预防接种5个分中心(门诊),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服务、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在享受卫生计生服务达到“一站式”目标。

(二)运行管理。“中心”由县卫计局主管,受县卫计局和城关镇双重领导,建成后整体移交城关镇卫生院管理。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等县卫生计生单位负责对“中心”进行督导指导,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提供医疗业务技术支持。

三、人员编制、工作职能及经费保障
  (一)人员编制。“中心”建成后纳入城关镇卫生院内设机构管理,县编制人社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增加城关卫生院编制(侧重公共卫生计生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数能够满足服务工作的需求。
 (二)工作职能。“中心”主要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卫生计生工作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一是负责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常规性工作;二是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及重点人群(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孕产妇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结核病管理等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计生技术服务工作;四是完成辖区内群众的免费体检工作;五是负责对村级医疗结构进行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六是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共卫生计生工作任务。

(三)经费保障。县卫计局按照规划方案负责做好“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的测算,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和拨付,确保房屋装修改造、医疗设备和办公设施采购等所需经费保障到位。

四、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6310日—320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实事的总体要求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概算。(责任单位:县卫计局、财政局、住建局)
  
(二)房屋清退移交阶段2016321420日):完成县中医分院出租房清退,做好县中医医院与城关镇卫生院所涉及房屋交接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国土局、中医医院)  

(三)房屋装修改造阶段2016421日—630日):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改造装修和完成服务中心标识、牌匾等硬件设施的建设。(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卫计局、住建局、电信公司、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

(四)完善内部管理阶段20167月底以前):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中心”调整增加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到位,并完成岗前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城关镇,县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中心正式运行阶段201681日):中心正式运转,各项工作全面启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加快推进“中心”建设进程,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推进“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责任分工,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服务一流的民生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平台。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各建设环节的质量监督,加大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县卫计、财政、人社、编办、住建和城关镇等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提供支持,确保“中心”在7月底前顺利投入使用。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以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合格县创建为契机,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内部管理,确保“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附件:

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建设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岚皋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杨首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修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赵晓春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刘纯海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编办主任

卢修勇 县住建局局长

彭仁银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书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胡启生 县爱卫办主任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增宝 县中医院院长

张国胜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张德洲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刘亦枫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颜健康 县电信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张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