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zfbwj-2016-037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发〔2016〕89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8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8-23 10:43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户籍为主,免试就近;兼顾居地、划片招生。
三、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2.从2016年秋季起,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国家班额标准编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员入学。
四、入学区划
1.城关中学:负责招收城关镇平溪、六口片区,城关村、梨树村(含原堰溪村居民)、耳扒村、西坡社区、东坡社区、罗金坪社区、号房湾社区、肖家坝社区和四季镇小学毕业学生。
2.城关九年制学校:从2016年秋季开始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小学部负责招收城关镇四坪社区、竹林村(含原东垭村),蔺河镇相邻村适龄儿童和县内择校学生和县外转学生。初中部负责招收城关镇四坪社区、竹林村(含原东垭村),蔺河镇、南宫山镇溢河片小学毕业学生和县内择校学生和县外转学生。
3.城关小学:负责招收城关镇城关村、西坡社区、号房湾社区(含原东新村一组)适龄儿童。
4.城关第二小学:负责招收东坡社区(含原堰溪村、原东新村二、三、四组)、肖家坝社区、罗金坪社区(含原方垭村、新春村)、耳扒村、梨树村、新春村适龄儿童。
五、条件程序
1.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七年级招收已接受完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2.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严格按照招生划片规定到所属学校报名注册。报名时须持适龄少年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房产证。
3.各学校须于8月28-30日期间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新生登记并随机分班,9月1日正式开课,9月15日前完成开学教育和新生学籍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知晓率。各镇、各单位、各学校要深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学校要切实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调查,摸清底数,及时向群众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时间和报名办法等,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该入学的一个都不少。
(二)严格标准,增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范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入学相关规定,严禁自设招生入学依据,严禁招收择校生(城关九年制学校除外)和不足龄学生;要坚持随机分班原则,严禁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快慢班等。要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妥善安排好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三)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好报名登记相关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登记注册等工作;要强化培训,确保所有教职工熟悉入学相关政策;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程序公示新生入学信息,确保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安保力量,确保入学工作稳定推进。各学校要认真收集学生报名有关印证资料,报名工作结束后,所有印证资料要及时归档,作为办理学生学籍的依据留存备查。对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