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3 10:43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379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89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3 10:4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3


岚皋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户籍为主,免试就近;兼顾居地、划片招生。

三、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2.2016年秋季起,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国家班额标准编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员入学。

四、入学区划

1.城关中学:负责招收城关镇平溪、六口片区,城关村、梨树村(含原堰溪村居民)、耳扒村、西坡社区、东坡社区、罗金坪社区、号房湾社区、肖家坝社区和四季镇小学毕业学生。

2.城关九年制学校:从2016年秋季开始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小学部负责招收城关镇四坪社区、竹林村(含原东垭村),蔺河镇相邻村适龄儿童和县内择校学生和县外转学生。初中部负责招收城关镇四坪社区、竹林村(含原东垭村),蔺河镇、南宫山镇溢河片小学毕业学生和县内择校学生和县外转学生。

3.城关小学:负责招收城关镇城关村、西坡社区、号房湾社区(含原东新村一组)适龄儿童。

4.城关第二小学:负责招收东坡社区(含原堰溪村、原东新村二、三、四组)、肖家坝社区、罗金坪社区(含原方垭村、新春村)、耳扒村、梨树村、新春村适龄儿童。

五、条件程序

1.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当年8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七年级招收已接受完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2.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严格按照招生划片规定到所属学校报名注册。报名时须持适龄少年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房产证。

3.各学校须于828-30日期间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新生登记并随机分班,91日正式开课,915日前完成开学教育和新生学籍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知晓率。各镇、各单位、各学校要深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学校要切实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调查,摸清底数,及时向群众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时间和报名办法等,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该入学的一个都不少。

(二)严格标准,增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范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入学相关规定,严禁自设招生入学依据,严禁招收择校生(城关九年制学校除外)和不足龄学生;要坚持随机分班原则,严禁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快慢班等。要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妥善安排好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三)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好报名登记相关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登记注册等工作;要强化培训,确保所有教职工熟悉入学相关政策;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程序公示新生入学信息,确保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安保力量,确保入学工作稳定推进。各学校要认真收集学生报名有关印证资料,报名工作结束后,所有印证资料要及时归档,作为办理学生学籍的依据留存备查。对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