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发〔2014〕91号文件县级各部门2015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供销合作社现阶段综合改革发展的需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本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承担县级政府领导下的行业涉农服务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全面发展。
(二)、服务三农。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服务,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茶叶及其他农副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负责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和为农服务功能。
(四)、指导基层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技术和物资服务,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五)、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社有资产,负责直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六)、代表系统内经济组织与县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岚皋县供销作合社联合共编制11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1人;内设机构3个,即党政办公室4人、社有资产管理股2人、会统股1人。
三、部门收支决算编制说明
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社2015年度收入:386.30262万元,支出:259.116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01.3062万元,2、项目支出:157.81万元。收支结余:127.19万元,其中:项目结余:127.19万元。
附:1、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