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表彰2016年度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先进镇、先进市场监管所的决定 | ||
索引号 | AB-dzjgxzfb--xzfwj-2017-047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字〔2017〕7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3-08 14:29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镇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监管,积极主动作为,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及消费安全,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关镇人民政府等3个镇、民主镇市场监管所等3个市场监管所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食品用药及消费安全,努力为美丽新岚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岚皋县人民政府
附件:
2016年度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一、2016年度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工作先进镇(3个)
石门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 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二、2016年度食品安全暨市场监管先进所(3个)
民主镇市场监管所 滔河镇市场监管所 四季镇市场监管所
(以上先进镇各奖励现金10000元,颁发奖牌一块;先进所各奖励现金5000元,颁发奖牌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