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岚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11:19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成立岚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616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7〕94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7-01 11: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发〔20172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科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切实增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岚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张永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胡润宝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谭光明 县人武部副部长  

员:祝敏凯 县监察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马少康 县住建局局长  

伍先儒 县民政局局长  

祝敏局 县教体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黄仲武 县安监局局长   

卢修勇 县经贸局局长   

唐子钧 县交通局局长   

徐庆文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卢修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高章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亚南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龚永锡 县搬迁办主任  

县武警中队队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地电岚皋分公司经理  

邹天明 移动岚皋分公司经理  

颜健康 电信岚皋分公司经理  

联通岚皋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胡润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亚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做好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办理派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二)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抢险、严格执行命令和决定等情况;负责各部门履行抢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御地质灾害交通、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打击盗窃、抢劫防灾物资等犯罪行为,做好治安和保卫工作。  

(四)县国土局(搬迁办):负责组织应急调查、核查险(灾)情,针对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提出应急防范对策及措施,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负责“地灾户”搬迁等工作。  

(五)县发改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粮油,在抢险救灾时提供必要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后灾民生活需要;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积极争取应急救灾项目。  

(六)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建筑工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灾后城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安全选址工作;提供城镇地质灾害损失情况并负责落实好县城和集镇相应的防范措施;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分析预测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参与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调查、鉴定、监测和应急处置。  

(七)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地质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地方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置工作。  

(八)县教体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灾前预防工作,加强学生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避险工作;负责提供教体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九)县水利局:负责水库及水电工地建设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防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水库以及水电工地灾害损失情况。  

(十)县气象局:负责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象预报、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御地质灾害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御地质灾害会商,联合县国土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十一)县安监局:负责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地段监测和险情排查督办落实,夯实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工作;负责提供工矿企业灾害损失情况。  

(十二)县经贸局:负责工业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提供工业企业灾害损失情况。  

(十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状态下的道路抢修工作;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防疫人员,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提供交通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十四)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制定安全应急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和旅游景区、景点防范工作,提供广电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十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抢险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和卫生防疫,实施救灾防疫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十六)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十七)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和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十八)移动、电信、联通岚皋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制订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联络畅通;提供通信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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