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岚政发[2014]91号文件县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计监督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依法审计评价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四)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并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依法对全县当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在全县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学习培训和审计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对审计机关监督的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监督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岚皋县审计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岚政办(2016)7号文件审计局内设2个股室(党政办公室、综合审计股),管理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共有编制16名,现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中共党员16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8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7人。
三、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岚皋县审计局2016年决算收入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6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决算支出数32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程审计费10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年末结余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0.33万元。
附: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