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康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6 10:17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工商局《落实安康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安工商发〔2017〕85号) 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工商局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安康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加强对市场主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扶持品牌发展,确保《安康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在我县顺利推进。

二、组织领导

经县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戴高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储志同志、陈胜军同志担任,责任组长由县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刘军同志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军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减少行政审批、转变工商职能、释放市场活力为重要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坚持压减审批事项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认真抓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落实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积极构建新的监管模式,用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提升企业遵守法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三)进一步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培育能力,提升传统产业和富硒产业质量水平,继续做好服务行业品牌认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国家“驰名商标”、陕西省名牌产品、 陕西省著名商标、安康市特色品牌, 进一步扩大本地产品的国内销售市场。

(四)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 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制度, 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

(五)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以农资、成品油和日常消费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抽查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效预防不合格农资、成品油和商品在市场流通。

(六)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资、消费品、汽车产品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虚假广告专项行动。

(七)进一步发挥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违法案件,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 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加强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形成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