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按照岚皋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部门决算的通知》(岚财字【2017】69号)文件精神,现将大队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县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县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县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县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县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处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法治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组织领导全县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县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一)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今年来,大队在充分发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作用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实效推进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通过持续开展隐患路段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快速规范处置事故、落实事故处理“三调联动”机制等措施,务实开展了事故预防和调处工作,有效化解了事故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元—11月,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516 起,其中:死亡6 人(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6人),受伤 326 人,经济损失约68.47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04起,上升25.2%;死亡人数减少15人,下降71.4%;受伤人数增加 22人,上升7%;经济损失减少21.17万元,下降23.7%。事故四项指数呈现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上升,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下降的“两降两升”趋势。二是道路交通秩序持续优化。围绕保持国家级“平安畅通县”称号工作,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打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为重点,将辖区客货运、危化品、接送学生、营转非、黄标车、违法参营的拐的、残疾车等车辆及驾驶人和207省道、县级道路列为重管对象,持续开展了一系列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疏堵保畅工作,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6433起,办理各类交通违法行政案件716起,其中:查处酒驾158起,毒驾2起,无证驾驶411起。纠正违法行为15977余人次,教育警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6510余人次),使辖区道路交通违法发生率显著下降;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实际,完善了城区标志、标牌、标线,制定了单行、绕行、限行、环岛通行等分流措施,有序引导通行;根据安保性质的不同,精心筹划部署,全力保障大型活动和节假日来岚游客旅游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到了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了各类交通安保任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车驾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依法严把资质初审、年检审核、车辆核查、驾驶考试、记分培训等关口,不断强化车驾源头管理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未出现违规违纪业务和群众投诉问题;同时,大力推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互联网管理平台,实现了车驾、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便捷服务。四是交通安全宣传持续深入。以“六五”普法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五进四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五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持续夯实。依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主动发挥公安交通管理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夯实镇政府主体管理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动态监督和考核、加强协助性管理和服务引导工作“四项措施”,优化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六是省际边界道路交通安全联防协作持续加强。大胆探索边界道路警务联防合作模式,与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确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涉及边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沟通联络、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区域管理、应急处突、队伍管理六个方面的合作新机制,实现了两地合作共赢。
(二)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化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了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结合大队实际,集中有限的经费,对现有的“四大平台”进行了再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电子警察监控预警管理平台。对城区主干道路现有的监控点进行了维护更新,在一桥南北十字路口、鑫盛酒店十字路口实施了红绿灯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南宫路四坪段红绿灯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已完成立项及前期准备工作;在城区相关路段增设了电子警察监控点。目前,一桥南北十字路口、鑫盛酒店十字路口红绿灯及配套设施建设正在有序施工,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南宫路四坪段红绿灯智能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开工在即;对207省道岚皋段、岚城路、岚紫路的区间测速系统进行了完善升级,优化了区间测速的限速管理,有效保障了车辆的通行安全;完善升级了重点道路缉查布控系统,完善了“后台精确预警指令,中队快速设卡拦截”的勤务模式,拦截违法车辆成功率达85%以上。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外交通信息发布引导平台。在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微博平台优势作用的同时,深化与安广电台959交通音乐频道的合作,滚动对外发布辖区主干道路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信息,及时引导交通,倡导文明出行方式,得到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致好评。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执勤执法动态监管平台。为一线执勤民警和协勤人员配齐了便携式执法记录仪,配套更新了信息采集工作站,保障了日常纠违的视频取证,规范了一线人员的言行举止;加强了执法办案功能区建设,完善了执法办案场所的相关设施、设备,实现了所有询问、讯问、留置等同步录音录像。四是建立完善了重点服务对象互动交流平台。积极通过“双微平台”、县局民生警务平台对外发布法律新规,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时将车驾、交通违法等信息录入平台,便于群众查询了解;依托公安微信“六圈”建设,主动搭建服务重点服务对象的交通运输微信朋友圈,及时答惑解疑,进一步密切了警民的联系和感情,促进了日常工作。
(三)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深入,实现全年“零违纪”目标。牢固树立“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素质强警”理念,狠抓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核心作用。把团结协作作为实现科学决策的政治保证,一切以班子的建设为重,班子成员相互支持不拆台,密切配合不挑剔,做到了“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落实了“一岗双责”。二是教育培训常态化,不断提升了队伍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把“两学一做”、“三项机制”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与业务法律法规、规范执勤执法、说理式执法、警体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采取“一月一法一考”的方式,定期开展教培活动,有效提高了全队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严格执行刚性纪律,做到了令行禁止。定期重温了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警规部令,组织学习全国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做到了警钟长鸣;从日常细节处入手,严格执行和落实刚性纪律和“一岗双责”,采取大队领导、部门负责人“层级包抓、责任管理”与“突击检查、谈心谈话、提早介入、跟踪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问题,从严约束民警的言行举止,有效保障了队伍不出问题。四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了队伍精细化管理。结合队伍管理实际,出台了多项涉及岗位竞选、财务管理、内务规范、值班备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队伍管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五是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不断激发队伍潜能和活力。依据市、县两级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求,明确了“保三争二竞一”的年度工作目标,改进完善了考核考评办法,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同时,把民警和协勤人员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大队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挂钩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有效保障了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四)县上重点工作稳步落实,即将全面完成。始终与县级党委政府保持步调一致,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部署,狠抓任务攻坚。一是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县上精准扶贫统一安排,大队负责包联大道河镇淳风村扶贫工作。截至目前,该村3个方面的建设工作接近完成:(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0户旧房改造已全面完工,24套交钥匙工程的主体建设全面竣工,农电网改造全面完成,实现了同网同价,安置点亮化工程、硬化绿化工程、19户房屋穿衣戴帽工程、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工程、安全饮水工程和8.2公里农村道路完善工程全面开工,预计年底前完成。(2)产业建设方面:新增生猪养殖130头,家禽1060羽,山羊40只;新增肉兔养殖大户2户,存栏210只;新增土元养殖户1户21盆;新增魔芋种植面积16.4亩;试种猕猴桃7.6亩;完成茶园改造122.16亩,新增茶园面积18.97亩,引进中泰公司新建茶叶加工厂1个,预计年内建成,明年春季正式运营;组建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另外2家合作社正在组建当中。(3)社会事业建设方面:全村87户贫困户完成金融扶贫评级授信,已经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0户,共97.6万元;87户贫困户劳务技能培训率达到63.5%;社会养老保险已缴纳325人;村级卫生室和电子商务实体店正在进行房屋装修,现已投入正常运行。现已顺利通过市级评估,正在等待省级抽查。二是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大队具体负责县城大型停车场的项目建设。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最终确定新街原商业局宿办楼作为今年县城停车场项目建设地点,截至8月已完成项目建设前期预批件办理和初步设计等工作,由于该处项目用地现已纳入老城区城市改造项目整体规划区,不能继续施工建设,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住建局已发《关于县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县城停车场(原商贸局地块)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复函》,建议另行选址。目前,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在城关镇耳扒村原G541砂石料堆放场(二级路罗景平段)选定了一块场地,作为城区综合性停车之用,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等基建工程,预计12月底投入使用。三是“双创”整治工作保持常态。落实警力积极配合县“双创”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落实专人积极筹划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方案制定、收费标准核定及路段选定和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建于1987年,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岚皋县公安局,业务上受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大队内设交通管理科、车辆管理所、法制科、宣传科、办公室五个业务科室,下设城区、蔡垭、香河口、民主、孟石岭和交通事故处理6个基层交警中队。
2、经费管理方式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实行二级管理,一级核算。大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县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
大队现有人员74人,其中:在岗人员67人,退休7人。在岗人员中,正式警力24人(其中部门工资表上人数21人),聘用制司机3人,文职人员13人,巡防队员10人,协勤1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年末资产总额828.4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9436万元,固定资产697.5536万元。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实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审核,核定2016年度收入66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36.87万元,下降17.1760%。2016年度支出64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减少82.69万元,下降11.4104%。收支结余9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0万元。原因是:(1)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系财政拨款的结余。(2)单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予以退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审核,核定2016年度收入60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40.99 万元,下降18.9251%。2016年度支出60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减少67.58万元,下降10.0330%。收支结余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万元。原因是:(1)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系财政拨款的结余。(2)单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予以退休。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本年支出16.3745万元,上年支出29.6186万元,同比减少13.2441万元,下降44.7155%。原因是:2015年购置了一辆长安牌汽车。
(1)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15.6165万元,比上年减少10.446万元,下降40.0806%,原因是:2015年购置了一辆长安牌汽车。
(2)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0.748万元,比上年减少2.8081万元,下降78.9657%,主要严格控制接待,接待工作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无支出,与上年相同。
(4)会议费本年无支出,与上年相同。
(5)培训费本年支出2.5796万元,比上年增加0.5322万元,增加了25.9939%,主要是2016年科级干部参加培训次数增多。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035万元,相比去年减少了50.9774万元,下降了18.895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支出以及公车改革车辆数减少等。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队政府采购32.2207万元,其中:(1)县城标志标牌24.3265万元;(2)单位电动伸缩门1.5544万元;(3)办公设备购置6.3398万元,均在县财政相关部门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以及协议供货手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2016年专项资金支出108万元,其中:文职雇员工资67.8万元,业务费33.65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5.8万元,公务接待费0.748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