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总工会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04 16:00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开展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帮助政府做好劳模的选树、服务和管理。负责会员发展、工会组建工作、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了三八节,五一节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及日常困难救助活动,做好劳模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开展了会员发展、工会组建工作、做好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机构设置和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总工会机关有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困难助中心、组织宣传部。现县总工会共有机关行政编制4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7人(借调一人,聘用人员1名),由于体制的原因,工会在职3名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均由市总工会核定,从工会经费列支,执行工会财务制度,接受省、市总工会财务审核和市总经审委审查监督,目前由县财政发放工资在职人员3名(包括一名聘用司机),退休人员4人,于2016年8月转入养老中心统发工资。

四、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总工会无国有资产。因为工会所有资产属中华全国总工会所有,不属于国有资产。但是我们固定资产的采购,实行由县总工会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批,到指定地点机构进行采购

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1.13万元。完成预算率116.59%。

其中:拨交经费收入:36.29万元(另上交工会经费21万元)完成预算率100.79%;上级补助收入:54.7万元;完成预算率99.48%;政府补助收入:116.98万元;完成预算率129.98%,此款项包括工会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增拨了职工养老金及基层报刊费;其他收入:3.5万元。完成预算率315.49%,主要是增加了房屋出租收入,年初没有预算。

(二)支出:总计135.03万元。完成预算率75.86%。

其中:职工活动费:0.86万元,完成预算率10.80%;原计划6次大型文体活动,本年度组织开展活动2次。

维权支出:35.95万元(专项资金--困难帮扶救助款)完成预算率65.38%;(此款项纳入中央帮扶系统,以农历时间核算,每年完成率达100%)

业务支出:5.54万元(给基层征订报刊费)完成预算率 55.44%;减少了报刊征订数

行政支出:79.57万元,完成预算率115.32%,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养老金补交的增加

(1)工资:36.24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7.98万元(出差费3.17万、水、电费0.264万元、电话费0.11万元、办公费3.22万元。租车费1.22万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33.73万元(退休费用 12.6 万元、公积金4.4万元、职工医保费2.5万元、养老金14.22万元。)

(4)其他行政支出:1.6万元;

资本性支出:4.06万元(整修办公室和购置电脑一台)完成预算率67.72%,其减少原因是整修本机关乒乓活动室没有完成。

补助下级支出:9.03万元,完成预算率30.11%(补助“双高双普”和“职工之家”建设)主要原因是基层“职工之家”建设验收暂未达标。

(三)工会经费结余:76.1万元。

(四)全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1)全年无招待费用;(2)无出国费用;(3)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电脑一台4850元和整修办公室3.5万元完成预算率67.72%,其减少原因是整修本机关乒乓活动室没有完成。

(六)2016年度专项资金情况说明:专项资金名称;维权支出:35.95万元(专项资金--困难帮扶救助款)完成预算率65.38%;(此款项纳入中央帮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