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6 10:04来源:

岚皋县水利局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政发[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将岚皋县水利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岚皋县水利局是县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的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流、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水生态保护工作。

(八)归口管理农村水利工作、农村水电和城乡供水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战略,紧密结合县情水情民情实际,继续坚持水利服务群众、水利服务民生、水利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民生水利、资源管理、行政执法、自身建设六个重点,团结和带领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追赶超越,真抓实干,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的美丽新岚皋提供可靠有效的水利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 亿元,其中:争取中省资金7000 万元。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2.5万人,建设基本农田3800 亩,新建堤防3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实现渔业综合产值 1.5亿元。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竭尽全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十三五”时期中省水利投资政策和全县水利基础建设现状及需求,把握重点,积极做好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一批小型农田水利、水源地保护、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农村安全饮水、水保治理项目列入中央及省市计划盘子,努力形成建成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滚动推进的水利项目建设格局,为“十三五”期间全县水利发展打牢基础。

(2)集中精力抓好水利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投资660万元,完成汉江段趸船型渔政码头建设项目,建设40米×10米×2.2米钢质趸船一艘,配套建设坡道、跳板、跳趸、坡顶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购置配套设备23套。二是投资985万元,完成岚皋县城二级景观坝工程,建设长69米的橡胶坝一座及附属控制配套建筑,橡胶坝挡水高度2.5m,形成景观水面面积8.1万m2。三是投资1680万元,实施孟石岭镇、南宫山镇、蔺河镇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改善灌溉面积0.19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19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9543万亩。四是投资800万元,实施硒宝科技30万吨天然富晒山泉水开发防洪项目,新建厂区堤防680米。

(3)不遗余力抓好民生水利建设。一是继续实施民主集镇供水及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水厂基础设施,安装输水管网8892米、配水管网6106米。解决1.5万人吃水问题,完成投资775万元。二是做好县城供水方垭水厂及管网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17底实施,建设水厂基础设施,新建配水主干管10.2km,完成投资2205万元,新增城区供水人口2万人。三是继续加大力度实施贫困村饮水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70处,供水规模4400m3/日,取水口、输配水管网、蓄水过滤池、净水消毒设施,拟解决2.5万人吃水困难问题,完成投资142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度汛。五是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及水利扶贫各项工作,确保水利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齐心协力抓好水政执法工作。一是以全面落实“河长制”和行政执法权下放为抓手,完成各级河长、巡河信息员选聘及管理考核工作,严格落实镇及有关部门河道管理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河道管理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县河道管理水平。二是继续保持对非法采砂、电鱼毒药、河道”三乱”等涉水违法案件的严打态势,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全力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大对工业、生活用水的节水工作力度,确保水资源控制各项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5)凝神聚力抓好行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战略,立足水利部门实际,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全力塑造水利队伍新形象,奋力实现全县水利事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态势。

三、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水利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机关驻地城关镇老北街26号。内设机构有: 党政办公室、综合计划股、执法股;下属事业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作队、河务水产管理局、城乡供水管理站、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隶属岚皋县水利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岚皋县防汛办、岚皋县小水电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岚皋县水利局人员总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5人,现实有在职人员49人,聘用制司机1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初,本部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34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56万元,固定资产194.3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水利局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40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预算。

七、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水利局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40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较上年减少99.8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已转养老经办中心发放。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水利局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408.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8.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5万元。根据经济科目划分,水利局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408.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8.55万元,比较上年减少91.1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转养老经办中心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比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单位运行费用支出,项目支出25万元,比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专项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初未预算政府性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2万元,比较上年减少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比较上年减少1.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一样。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机关运行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比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主要严格控制单位运行费用的各项支出。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初本部门未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如需要政府采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5万元,其中:防汛雨晴系统维护20万元。业务费1万元,小水电中心业务费1万元,车辆维护费3万元。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附表

1、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2、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xls

3、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岚皋县水利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