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14 15:13来源:

岚皋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为了切实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政发〔2017〕2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配套政策,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城镇社区建设,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行政区划、地名、勘界、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五)负责全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收养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负责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全救灾应急预案,管理救灾捐赠,实施减灾计划,开展救灾减灾合作与交流;负责全民政事业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设立许可,承担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的开展,促进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全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

(十) 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

注重贫困救助与医疗救助、大病医保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之间的互补作用;注重低保救助与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三留守关爱制度的衔接,明确不同的目标定位。从而形成一个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二)扎实助推精准扶贫。

按照“排查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同步建成小康”的工作思路,重点从精准识别、严格落实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责。在扶贫工作中,把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和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帮扶救助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按照“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形成精准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的脱贫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现象,严肃追究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集中精力抓好敬老院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按照“救急、救难、公开、便捷”的原则,将扶贫家庭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和适当提高救助比例等救助途径,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大力发展社会养老。

建立集养老服务、养老管理、养老支撑保障于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大体系”。谋划策划一批养老服务“大项目”,积极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大产业”。尝试建立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形成多元融资、多元投资、多元培育的养老产业培育发展新格局。打造养老服务“大品牌”,切实解决各类养老机构设施不达标、床位不达标、服务不达标、管理不达标、安全不达标、文化不达标、队伍不达标等问题。通过品牌示范、典型引领、重点辐射,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大发展。努力在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方面出特色、出品牌。

(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

坚持“有标用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做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用标准化引领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打造养老从业人员标准化专业队伍,注重培养标准化服务骨干,推动养老服务从传统向现代、从经验向科学、从定性向量化、从粗放向精细方向转变。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追责问责机制。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着力规范功能设置、完善日常管理。

(五)做好“三留守”工作。

认真研究、统筹城乡,形成符合岚皋特点的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模式。运用信息共享手段,建立基础数据库,对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力求实现基础信息数据精准、动态维护应用有效,形成县(部门)—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实现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有效整合资源,明确部门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流程,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 “三位一体” 的新型监护制度。推进家庭关爱、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跟踪随访等工作机制的建立。认真调研、全面复核“三留守”数据,以充分满足城乡留守人员个性化需求为突破点,研究制定精准帮扶政策。

(六)创新社区服务模式。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行一站式公共服务与管理。将民政、人口和卫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健康教育等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及综治维稳、信访调解、城市管理、社情民意收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社会管理各项业务集中在“一站式”窗口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办结、委托代办、首问负责、预约服务、错时工作、节假日值班等便民制度,明确业务流程,限时办结反馈。打造“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立“全科社工”队伍,试行“一口受理、全区通办、一网办结、全天服务”。

(七)创新社区管理方式。

贯彻民本理念,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政府角色定位适当,多元协商机制形成,公共服务精细规范,民意反映渠道畅通,社区居民普遍认可”的社区管理新模式。注重长效服务,注重协商治理,把服务至上、包容自治、共同参与、依法管理溶入社区生活中,鼓励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共同参与氛围。通过活动,逐渐从意识到行动打破不同群体间的隔阂,消解彼此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建立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的现代化管理方式。

(八)全力助推“四社联动”。

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融合发展,不断拓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扩大居民参与,实现社区多元共治。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特别是公益事业类、志愿服务类、慈善救济类社会组织。以社区自治实践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抓手,探索建立社区依法履责事项清单,明确责权边界。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分类搭建党内民主共治、社区协商自治、社区虚拟参与、居民自助互助、社情民意诉求平台,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建立“责任共担、成果共享”机制,努力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现行政服务流程再造。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社区管理工作网和社区家园网,为居民办事提供便利,为表达诉求畅通渠道,实现矛盾联动化解工作新机制。

(九)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1、开工建设健康养生苑项目。完成投资1500万元。

2、开工建设县光荣院项目。完成投资350万元。

3、开工建设官元敬老院项目。完成投资100万元。

4、开工建设蔺河敬老院项目。完成投资315万元。

5、开工建设县级社区信息平台项目。完成投资240万元。

6、民主区域敬老院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7、石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大道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督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表、路线图,又好又快地落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岚皋县民政局属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机关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内设机构5个,即:民族宗教事务局、党政办公室、救灾救助股、社会事务股、退伍安置和双拥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单位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8人,事业编制 20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9人,在职事业人员9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保留一辆救灾专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严格项目支出审核,着力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结果脱节现象的产生。确保预算按照批复执行,预算执行中除新出台的政策性增人增资、国家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新增重点事项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岚皋县民政局2017年预算收入291.89万元,全部是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291.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24万元 。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 10.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56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9.42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14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正常调资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政府性基金年初暂无预算,主要是上级部门用于专项支出,据实追加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民政局当年无此项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4.3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总预算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属正常增加。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较上年持平, 人员公用经费按人包干预算,因单位工作人员无变动。

 7.政府采购情况。

暂无预算,按照实际需求,秉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执行。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无专项资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岚皋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5日

附件:1、2017年部门综合收支总表;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3、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