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xzfwj-2018-089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发〔2018〕1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07 09:4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8]20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制度性规定合法有效,符合当前改革发展要求,依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就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经清理审核,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3件,宣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3件。对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使用。
附件:1.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目录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