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安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现将岚皋县2018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年审的单位
岚皋县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中省市各单位。
二、需提交下列年审材料
1.《岚皋县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验表》《岚皋县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明细表》(在县残联领取);
2.2018年6月、12月的职工工资发放表(装订在会计凭证账册内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编证明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为残疾职工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的缴费明细。(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年审时间和地点
按照《安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安财综〔2016〕50号)文件规定,2018年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由岚皋县地税局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年审地点:岚皋县残联一楼大厅(肖家坝大桥路岚中大门旁)
联 系 人:李 兰 杨文钊
联系电话: 2518673 2529711
岚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