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 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7:06来源:

关于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

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9〕7 号)要求,我局建立了本年度县级执法网格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和县级执法人员名录库,重新梳理了安全生产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为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9年7月至10月。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

县级执法网格随机抽取的5户企业(附件1)。监督检查内容(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方式

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实地检查的方法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请被抽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内容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监督检查流程

(一)被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的确定。根据本局被抽查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查企业数量按照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装备、车辆等要素确定。

(二)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市应急发〔2019〕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容》。具体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时,除有特殊情况外,均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二)实施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应认真研究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制作安全生产执法文书(2016版)《现场检查方案》,并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被检查单位。执法检查时应现场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抽检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确认。

(四)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并将检查结果报县局执法大队备案。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录入”的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安全生产执法直报系统”和应急管理部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同时通过县政府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进行曝光,对符合县级挂牌的隐患及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对符合安全生产“黑名单”条件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对满足安全生产守信激励的企业要进行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程序,规范执法。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要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

(三)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推行阳光执法、亮证执法,做到廉洁、文明执法,禁止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杜绝接受被查企业礼金、财务或接受吃请、馈赠的情况发生。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