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交通 创建“零酒驾”单位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20-07-13 09:13来源:检察院

为进一步减少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文明交通素质,7月10日,岚皋县检察院部署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会上,宣读了岚皋县检察院《“拒绝酒驾 珍惜生命”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活动倡议书》,讲解了开展“零酒驾”活动创建的意义,安排部署了具体措施。为确保工作实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创建标准,组织全体驾驶人员签订了《安全驾驶承诺书》,承诺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拒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建立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拒绝酒驾 珍惜生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作特色宣传制品,传递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据悉,该院各部门各司其职,通过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以点带面逐步营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做“零酒驾”的自觉践行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