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河湖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17:47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河湖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各成员(联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河湖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我县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点。全县各级河长、警长、督察长和县河长制各成员(联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岚河、大道河、洞河等重点流域内砂石加工厂、重点企业、涉河建设项目、尾矿库等各类涉水隐患风险点隐蔽点的排查治理力度,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确保河湖环境持续改善。各级河长要牵头抓总,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各级河湖警长、督察长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协同发力切实组织抓好对河湖问题隐患风险点的排查整治,推动河湖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各镇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及时提请河长巡河履职,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整治相关问题。县河长制各成员(联系)单位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定期到辖区及包联河流开展问题调研和巡河,落实系统治理措施,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齐抓共管,全力保障河湖水体安全,守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二、聚焦重点难点,强化问题整治和执法监管。要深刻汲取秦淮河违建餐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成果,坚决防止新增河湖“四乱”现象发生。要加强河湖水质保护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破坏河湖环境不可为、不敢为的高压震慑态势。要加大砂石加工厂、重点企业、涉河建设项目、尾矿库等各类涉水风险点隐蔽点排查整治力度,落实过硬办法措施,及时化解问题隐患,坚决防止水质污染现象发生。

三、紧扣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各镇、县河长制各成员(联系)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协调力度,积极配合县河长办完成年度河湖与水利工程划界、岚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外围协调、资料收集、成果审核等技术工作,确保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落实,进一步落实两场(厂)建设、河道绿化、生态环保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项目工程实施和系统治理,促进河湖面貌的改善。

四、加强规范管理,及时回应新闻舆论和群众诉求。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舆情信访反馈,积极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做到有诉即办、即办即复,并及时报送信息资料。同时对涉及河长湖长调整的要及时公告并做好汇总统计报告工作,加强公示牌的管理维护,根据河长湖长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内容规范、环境整洁。

 

 

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