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宏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岚皋县南宫山镇西河村产业发展和宏大猕猴桃产业建设资金的通知》(安农业计财〔2020〕30号),经研究,现将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10万元用于西河村产业发展, 10万元用于宏大猕猴桃产业建设,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方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来源、建设期限、绩效目标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务必于2021年4月9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目标表)一式两报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和计划各一份)。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按照批复的项目方案加快组织实施,规范使用资金,健全账务,专款专用,务必于2021年6月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西河村产业发展和宏大猕猴桃产业建设资金计划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西河村产业发展和宏大猕猴桃产业建设资金计划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实施单位 |
资金用途 |
金额(万元) |
西河村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
南宫山镇西河村 |
西河村 |
产业发展补助 |
10 |
宏大猕猴桃产业建设资金项目 |
南宫山镇宏大村 |
安康市宏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猕猴桃产业建设补助 |
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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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