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蔺河泰源诊所注销的批前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同意岚皋蔺河泰源诊所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 4月22日。
公示期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915-2517256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