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 按照有利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提升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质量,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医保局初步拟定了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至6月2日。
通讯地址:岚皋县医疗保障局(肖家坝溢河路35号401室)
邮政编码:725400
电 话:2529112
传 真:2529112
电子邮件:437968599@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