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09:03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各成员(联系)单位:

      省河长办近期暗访发现我县部分镇存在河道乱倒垃圾、乱挖乱采等一批河湖“四乱”问题,要求彻底整改。为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切实维护改善全县河湖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各级河长湖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以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中央巡视反馈其他县区秦岭区域违建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其他省市典型案例(涉河问题)为警醒,切实执行好、落实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中、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辖区涉河突出问题,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及时整改,全县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按照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立即对历次各级明察暗访反馈和自查发现的辖区内涉河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同时要对辖区重点河流、农村河湖实行拉网式排查整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跟踪督办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并按要求纳入“清四乱”月报。

      三、切实强化督查检查。县河长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暗访,对暗访发现问题与各镇排查上报问题进行比对,发现各镇未按要求报告、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将全县曝光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