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21-07-21 17:09来源:县司法局

2021年7月16日,南宫山镇佘家梁村村民谢某某找到南宫山司法所,称其父亲于7月12日凌晨从其工作的公司宿舍出走回南宫山镇老家,途径柴垭子(小地名)时不慎落水溺亡,请求南宫山司法所出面调解。

因另一涉事方的代表人居住在城关镇,南宫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遂即与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经过两司法所沟通,决定进行联合调解。下午1时许,两所工作人员联系到涉事公司老板王某某,询问事情具体经过,了解到谢某某的父亲长期在其公司务工,在7月12日凌晨从公司出发,打算步行回南宫山镇的老家,在途径柴垭子(小地名)时不慎落水溺亡,两所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谢某某家经济困难,也想尽快让父亲入土为安,公司方考虑到实际情况,本着人道主义关怀,也打算给予一些慰问金。经两所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该公司向死者家属一次性给付慰问金2.5万元。至此该事件圆满化解。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岚皋县基层司法所始终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通过两所的联合调解,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而且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