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长江禁捕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09:07来源: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果业发展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27号),现将长江禁捕项目计划2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

你队要依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务必于2021年9月18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并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等资料。

二、规范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禁捕日常监管补助、省级禁捕水域巡护人员补助、大鲵标识管理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其中,禁捕日常监管执法经费补助5万元,大鲵标识管理15万元,协助巡护队伍补助7万元。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强化绩效管理

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附件: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