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 09:31来源:

《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面向社会和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收到相关意见建议15条,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向公众反馈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反馈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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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1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修改建议生态镇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生态村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责任单位应增加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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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修改建议因涉及园区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循环工业发展,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增加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经贸局。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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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议将重点工作第二项修改为:(二)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对涉秦岭乡镇集镇供水水源区全面封禁保护,并进行生态环境治理,至2025年,秦岭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100%。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生态治理力度,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构建流域湿地生态网络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平衡。维持生态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严厉打击乱捕乱猎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岚皋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大道河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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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议将重点工作第四项修改为:(四)保护土壤生态系统。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各种保土耕作措施,实行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控制,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减少土壤侵蚀。对25度以上坡地继续实行退耕还林,发展生态林果业经济。实施小流域治理,按流域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实施“丹治工程”、“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等,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市生态环境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大道河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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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将重点工作第十一项修改为:(十一)加快建立秦岭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要求和行政区划管理原则,完善县、镇、村“三级网格”,将秦岭生态保护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全部纳入网格监管。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将保护区划细划小,明确权责边界,合理确定各级网格职责和人员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整合各种力量,实现网格员与护林员、护河员、护水员、河湖督察长、综合执法队员间积极配合、高效协作,各专业队伍相互补位、相互监督的工作体系,形成县镇联动、部门联动、干群联动、全员共抓的工作格局,达到“全域覆盖、无缝对接,快速发现、迅速处置”的总体目标。(县秦岭办(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岚皋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大道河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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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点工作里面的第三个内容(文件中重复为第二个内容)实施工程迹地的生态修复工程。……逐步实施涉秦岭乡镇辖区…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尾矿库治理力度。建议修改为:…实施涉秦岭乡镇辖区内的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的矿权有序退出。到2025年,重点预防区边坡生态修复率达97%以上。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尾矿库治理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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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预期目标中建议修改部分“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与“对秦岭的水资源、林业资源及土地资源等方面实现全面保护与治理”内容重复建议删去其一。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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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预期目标中建议修改部分“以绿色生态产业为主导并形成规模”建议修改为“形成规模性绿色生态主导产业”。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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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序号有误,建议重新排序号。“(二)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二)实施工程迹地的生态修复工程”序号重复。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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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1.“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建议修改为“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永续利用”。2.“严厉打击乱捕乱猎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议修改为“严厉打击乱捕乱猎、滥砍滥伐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修改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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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无林业职责,建议负责单位中移除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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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中: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建议修改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下”。2.目前该地区森林覆盖率59.2%,故建议将“森林覆盖率达到80%”修改为“森林覆盖率达到65%”。3.建议删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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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中:“加强城镇绿化建设”与“全面开展城镇绿化系统建设”内容重复建议删去其一。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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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重点工作中建议修改部分:切实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中:“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与开展秦岭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每年组织至少1次联合执法检查”内容相近建议删去其一。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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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保障措施建议修改部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1.第一句话建议重新梳理,增添委员会领导成员、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日常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等。2.第二句话缺少主语,明确委员会负责或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亦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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