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09:58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商业化育种)计划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17号)、《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18号)、《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19号)、《关于印发2021年果业发展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27号)安排的一村一品25万元、茶产业建设项目100万元、社会化服务项目100万元、生猪良种补贴项目8万元、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0万元、果业建设项目100万元、渔业绿色发展项目10万元等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36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依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务必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公室审核。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并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及项目实施前、建设中、建成后的对比照片和项目实施前后的公示照片等资料。

二、规范资金使用

       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招投标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魔芋产业发展局、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中心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附件:1、 2021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doc

        

 

中共岚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