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10-11 17:18来源: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点:岚皋县城关镇花里路14号总工会三、四楼

办公电话:0915—2525111

单位负责人:县文旅广电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国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产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县文旅广电事业及产业的行业规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文旅广电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制度;负责全县文旅广电领域的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旅广电系统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统筹安排事业建设经费预算。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艺术表演团体、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管理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宣传、文艺作品创作、评选、推荐等工作;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开展文物保护利用,负责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管全县文化艺术活动和从事演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的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地面接收设施和安全播出;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全县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六)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对外旅游和重大促销推广活动。

(七)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安全、组织旅游应急救援和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处理;监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九)负责旅行社的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论证拟建旅游项目。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及负责人: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本局机关日常管理和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草拟、审核和报送、整理各类文件、材料;负责督办、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承办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和职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收入单结算和办理本单位资金拨付和资金核算、政府采购、劳资等工作;指导、推进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创建工作;负责公车使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15—2521972

负责人:蒲玉涛

(二)文化股(广电股)。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事业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广播电视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活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管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等技术参数;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统计;规划指导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地面接收设施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县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音像制品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负责文化和广电专业人才培训;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协调、组织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艺术表演团体、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管理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宣传、文艺作品创作、评选、推荐等工作;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利用,负责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15—2529160

负责人:杨洁

(三)旅游股(开发股)。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旅游景区(点)、涉旅村镇的质量等级评定和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负责研究和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行业融合发展;策划打造旅游形象品牌,制定旅游宣传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旅游重大宣传活动和旅游交易会;组织开展旅游客源市场调研、建设管理旅游网站、收集发布旅游动态信息和包装、推介旅游线路;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品的创新开发和促销;推动全县内外区域旅游合作。协调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项目开发与建设;负责全县文广旅游重点项目的衔接、招商、开发、建设、申报、风险评估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各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安全、组织旅游应急救援和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处理;监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游市场监管、旅游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旅行社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论证拟建旅游项目。

联系电话:0915—2528369

负责人:石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