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23 17:51来源:县政府办

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21年4月28日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研究一季度经济运行及产业项目建设情况

会议确定:尽快梳理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指标完成情况欠账较大的部门及时预警提醒。

责任单位:县考评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对指标欠账较大的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农村局下发了督办单,明确了工作要求,限期整改。

二、传达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制定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抽调人员组建专班拟定了《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岚皋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等5个配套政策措施,正在修改完善。

(二)原则同意发改局提出的会议贯彻落实意见,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秦岭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工作要点》。

(三)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原则上全县范围内只保留6个采石企业,强化执法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禁采期内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加强采石企业管理,目前全县仅保留6家露天采石企业,推进露天采石向地下采石转变。二是印发了《关于汛期河道范围内禁止采砂的通知》,5月31日起,全县已停止一切采砂作业。三是开展采砂点巡查和执法监管,今年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6起,没收违法所得9250元,罚款4.8万元。四是规范采砂行为,今年累计颁发采砂证5个,许可开采方量22.7万立方米,由县六口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四)认真做好湘子坝水质监测点上游等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国控断面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开展重点流域农户直排、旱厕排查,湘子坝水质监测点上下游范围内排查旱厕113户、无直排,待乡村振兴局职责明确后,拟纳入改厕范围进行整治。二是断面上游蜡烛村、下游回水区(佐龙村、马宗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待市级批复后启动实施。

(五)将秦岭保护和巴山保护工作职能进行整合,尽快设立保护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具体负责秦岭和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制定了设立机构申报方案,正按机构申报程序向市委编办沟通汇报。

三、传达全省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定《岚皋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岚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岚皋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岚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岚发〔2021〕6号、岚发〔2021〕7号文件印发。

(二)迅速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巩固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由郑毅同志牵头,县扶贫局负责,建立脱贫成果巩固定期督查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确保以督查巩固脱贫成果、以督查提升脱贫质量。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印发了《岚皋县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12个督查组,于5月14日至31日开展了大督查工作。拟定了《岚皋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办法(暂行)》,正按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三)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产业兴”“环境美”,认真抓好“一镇十村”乡村振兴试点,坚决杜绝人为造景、形象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扶贫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各镇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联系规划公司进行完善。二是下达2021年第一批产业项目计划资金1175万元,实施项目29个,均已开工,项目总体进度达70%左右。三是开展了村庄清洁、厕所革命及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未发现人为造景、形象工程问题。

四、传达学习全省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审定《岚皋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扶持暂行办法》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扶持暂行办法》,按照“积极支持、制衡有效”的原则,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送审。

五、传达全省河湖长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防汛防滑和河湖长制工作

会议确定:(一)定期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准备充分、调度有序、应对有效。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防汛办、防滑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印发了《岚皋县2021年城区防汛抗洪预案》《岚皋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了汛前汛中防汛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按照镇级不少于50人、村级不少于10人的标准组建了镇村抢险队。三是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了汛期值班抽查和预警信息发布。

(二)进一步压实“三长”责任,把河道生态与防汛防滑安全结合起来,把护水、治水、兴水融合起来,健全定期巡河、主动报告、联合执法机制,努力让生态因水而美、百姓因水而富。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河长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修订印发了全县河(湖)长巡河(湖)制度,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县河湖“四乱”问题暗访排查,发现10个镇31个问题(含疑似问题),正在整改。

(三)近期组织召开全县“河长制”会议,动员开展一轮全面河道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河长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全县“河长制”会议正在筹备之中。

(四)迅速将大道河镇月池沟口垃圾及疑似乱建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上衔接,及时销号清零。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河长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完成整改,并按程序向市河长办报送申请销号报告。

六、审定《岚皋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和《岚皋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岚皋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和《岚皋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通过岚办发〔2021〕20号文件印发。

(二)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质量考核体系,努力推动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印发了《岚皋县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则》,拟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

(三)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和“七长责任制”,坚决守住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底线。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适龄人口18294人,其中:已年满六周岁仍在幼儿园就读82人,小学就读11074人,初中就读5609人,送教上门43人,休学24人,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2人,初中毕业1453人,多年举家在外7人,全县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全入学,巩固率100%。

(四)全力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管理好全县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严格落实了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对2020年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距进行了摸底核算,待公务员2020年目标考核奖兑现后落实差额。二是按照《岚皋县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全县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制定出台了《岚皋县教师十条“禁令”》。

从督查结果看,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的“印发实施《岚皋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县水利局(县河长办)负责的“近期组织召开全县‘河长制’会议,动员开展一轮全面河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进行第一次预警提示。请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加快工作进度,迅速完成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