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岚皋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岚皋县 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5 15:58来源: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岚皋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岚皋县

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整体提升其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教育部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我县制定了本创建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到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全部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要求,小学、初中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于0.50、0.45,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2.到2025年,努力构建覆盖城乡、体制顺畅、均衡发展、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程度、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四方面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二)工作任务

1.到2024年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要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举全县之力创新管理,完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优化布局,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立德树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关爱弱势,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2.到2025年,要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举全县之力完善规划建设,提升学前教育保障能力;加大投入,推进普及普惠发展;强化监督,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注重内涵,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教师配备培训,提升师资保障水平。

三、文件依据

制定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方案的文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岚各单位贯彻执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1年启动,2024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1年启动,202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内容与标准

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2.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3.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4.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5.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内容

1.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

2.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3.政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5)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6)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7)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4.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六、新旧政策对比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较之前的基本均衡有更高的要求,尤其在资源管理和师资配备上,各校之间的差异系数也会更小。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一)岚皋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

达标创建阶段(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

省市督导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问题整改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

迎接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二)岚皋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筹备方案阶段(2021年4月—2021年8月)

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

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元月—2024年12月)

积极申报(2025年1月-3月)

迎接评估(2025年4月-10月)



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317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