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卫健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社〔2021〕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43.53万元(村医人数:147人),其中:村卫生室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5.12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8.41万。政府收支功能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一、资金统筹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补偿和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补助。
二、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同时,请对照中央对地方专项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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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地方专项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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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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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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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 |
资金总额 |
14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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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4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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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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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目标1: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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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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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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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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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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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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