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万元。
一、资金包括:
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残疾人康复30万元;
2.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动态更新工作经费1万元。
二、此次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和其他残疾人事业补助支出。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四、为进-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71号)要求,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