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2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省级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028.43万元。
一、资金包括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90%)169万元;
2.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合疗补助资金214万元;
3. 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90%)359万元;
4. 村医补助90.5万元;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34.79万元;
6.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161.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支出经济分类请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三、请专款专用,及时下拨,同时对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