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 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6:27来源: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22号)下达你单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直达资金205万元,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122号)精神,经研究,现追减你单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直达资金6万元。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拨付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科目“2100201-综合医院”,经济分类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做好账务处理。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