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148.91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