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6:34来源: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综[2021]30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租赁补贴补助资金26万元(租赁补贴450户), 列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综[2021]19号的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