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增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筹集的公开透明度,现将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70万元(岚财整〔2021〕48号、岚财整〔2021〕49号、岚财整〔2021〕50号、岚财整〔2021〕51号)安排分配下拨到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长期
投诉监督单位:岚皋县财政局
投诉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26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2521665 12317
附 件:岚财整48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岚财整49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岚财整5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岚财整5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