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岚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王 诚同志为岚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登林同志为岚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但功军同志为岚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远航同志为岚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