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11日16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现将第二十三批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2 |
岚皋县蔺河镇工业园区旁有一个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10多头生猪,屠宰污水直排蔺河。四季镇头桥附近有一个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约10头猪、屠宰污水直排四季河。城关镇六口街有一处私人屠宰点,每天屠宰5到10头、屠宰污水直排岚河。 |
岚皋县 |
经查,蔺河工业园区附近(蔺河镇蔺河村四组)村民吕某和城关镇六口街道(城关镇六口村二组)村民陈某存在为周边村民代宰自食生猪行为,每天屠宰生猪未达到5头,其屠宰产生废水均全部收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四季镇头桥附近原有屠宰户李某已于2019年11月整户搬离头桥,原房屋及屠宰设施已拆除。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1)岚皋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吕某、陈某对家中简易屠宰设施进行拆除,并对现场进行全面了消毒处理。(2)岚皋县相关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居民人居环境、畜禽私屠滥宰等排查整治,严防畜禽污染扰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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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自2021年8月12日20:00起,不再受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