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10日16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5件,现将第二十二批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2 |
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三组周边村民养猪户比较多,每户规模大概10-30头左右,粪便未做任何处理,臭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岚皋县 |
经查,群众所反映的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三组组内共有生猪散养户4户,均属于家庭自主养殖。其中:村民吴某、罗某各养殖肥猪1头,养殖废水采用传统垫料定期清理还田;韩某养猪23头(母猪3头,肥猪6头,仔猪14头),凌某养殖肥猪7头,两家均将粪污干清分离后的干粪和洗圈废水排放至自家的耕地和果园中,产生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大道河镇政府对韩某、凌某进行了养殖干粪和圈舍废水处理技术指导,并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养殖行为。目前,村民韩某、凌某已按照要求开始对化粪池、堆肥场进行改建,预计8月20前完成整改。(2)大道河镇政府将加大养殖户的技术指导,提升养殖户环保意识,规范辖区家庭养殖行为。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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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自2021年8月12日20:00起,不再受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