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20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9件,目前已办结26件,现将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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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康市岚皋县西河村,村主任将100吨肥料撒在西河村一组和二组200多亩地里,气味难闻,影响群众生活;一下雨肥料随雨水流到西河里,西河是通往岚河的,担心污染河水。请求尽快处理。 |
岚皋县 |
岚皋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西河村一组和二组200多亩地”是岚皋县南宫山镇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曹某)猕猴桃园。2021年11月中旬,该合作社组织人员在猕猴桃园区进行施肥作业,施肥过程产生一些异味。现场核查时该猕猴桃园区施肥地块上已覆土,异味已消除。 12月15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猕猴桃园区施肥地块入河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西河磷、氮指标分别为0.03mg/L、0.215mg/L,岚河磷、氮指标分别为0.02mg/L、0.227mg/L,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
属实 |
整改情况:岚皋县加强对该猕猴桃园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其科学用肥合理施肥,禁止污染河湖水质,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
D2SN20211212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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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