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二季度第一次自查,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和政务新媒体运维不规范等问题。县政府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自查,强化管理。经4月13日复查,相关单位均已按时完成整改。现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各单位要按照《岚皋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信息发布等管理。如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