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5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fbmlgxrmzfbgs/2022-0618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2-04-20 09:4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岚皋县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

复合种植奖扶办法


为扎实推进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豆的发展目标,推动全县粮油实现规模经营、提质增效、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扶对象

支持通过土地流转或联营联建,发展大豆扩种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经营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种植大户。支持新建(改扩建)大豆、玉米加工厂的经营主体。

二、奖扶重点及标准

1.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对通过土地流转或联营联建,发展大豆扩种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经营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种植大户给予奖扶(奖扶标准见附件)。

2.大豆玉米生产加工。对新建(改扩建)豆制品、玉米等粮油作物加工厂的经营主体给予奖扶(奖扶标准见附件)。

3.机械化水平提升。对县镇确定的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和集中连片达到50亩以上的林果套种基地、大豆种植基地以奖代补形式配套小型农机具(奖扶标准见附件)。

三、资金保障

按照“先种后补、先建后补”的原则,计划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加工厂建设奖补和农机具购买。

四、奖扶原则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原则。扶持对象与农户(重点以脱贫人口为主)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订单生产、托管经营、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了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产业稳步发展,持续稳定增收。不重复享受奖扶原则。按照奖增量不奖存量的原则,本政策与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已享受中省市政策项目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政策。按最高限奖励原则。年度内,同一扶持对象、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扶持政策的,按最高项奖补金额兑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个人或种植大户,经验收后可通过“一卡通”发放。

五、奖扶程序

1.核定周期。本办法核定奖补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申报程序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项目,严格按照“主体申请、村初审、镇核实、县审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经营主体向项目所在村递交产业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牵头)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可行性进行核实把关,经村“两委”初审并公示10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各镇要在2022年4月底前指导辖区种植大户、经营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项目申报和审核汇总工作。

3.审核认定。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申报的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项目进行初评,再经县级相关部门联审后提交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审定后对拟建设项目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计划。各镇负责组织经营主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加快实施,并做好日常项目监管。未按时上报或未经审定的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4.验收核实确定奖扶的建设项目,各镇按照完成进度及时组织初验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抽调人员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扶资金拨付到镇,由各镇进行兑现发放。

六、其他事项。安排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购置农业生产、加工、精制精选、仓储设施的项目资金,经“村申请、镇审核、县审定”后,按照程序加快资金使用。对产业提等升级和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县长或分管县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解决。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限期暂定1年。

(二)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岚皋县2022年大豆扩种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奖扶标准.xlsx


政策解读: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412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