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三季度第二次自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9月13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6个,其中,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28个。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县政府网站8月共发布各类信息580篇,其中各镇、各部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259篇。投稿采用量居前的部门分别是:县住建局15篇,市场监管局11篇;居前的镇分别是民主镇21篇,滔河镇20篇。
信息公开方面,8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1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县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保局。
二、自查情况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对于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公开信息,其中:官元镇、县发改局、县交通局8月份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0条。二是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县教体科技局经多次催办后仍未报送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县政府网站8月份投稿中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28条。四是部分单位对本单位长期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力度不够,城关镇、滔河镇、蔺河镇、四季镇、民主镇、官元镇、南宫山镇、县经贸局、民政局、审计局、教体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广电局对外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错误,未及时更新。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更新以及栏目更新不及时,县招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岚皋县招商服务中心”监测点前11天未更新。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8月份发布稿件存在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58条。其中县卫健局开设的“健康岚皋”微信公众号存在严重表述错误。
网上办事方面: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部分单位公开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存在实施机构(科)室、样表空表内容不准确、未提供办理材料等问题(详见附件3、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9月21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强化政务公开。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岚政办函〔2022〕4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按照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各项重点任务领域公开工作。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岚公开办发〔2020〕1号),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