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第四季度第一次自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10月17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6个,其中,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28个。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县政府网站9月共发布各类信息843篇,其中各镇、各部门新闻宣传稿件发布517篇。投稿采用量居前的单位分别是:县教体科技局33篇、滔河镇26篇、县住建局18篇。
信息公开方面,9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6条。
二、自查情况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对于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公开信息,其中:官元镇、蔺河镇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0条。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县政府网站9月份投稿中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54条。其中,四季镇发布信息中存在表述不准确问题,被市委网信办约谈。三是部分单位对本单位长期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力度不够,大道河镇、官元镇、教体科技局对外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错误,未及时更新。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更新以及栏目更新不及时,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微博账号“岚皋生态环境”、岚皋县司法局微博账号“法治岚皋”、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微博账号“-岚皋交警-”监测点前9天未更新。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9月份发布稿件存在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159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24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强化政务公开。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修正版)》(岚公开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各项重点任务领域公开工作。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岚公开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