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严厉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安康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2-09-20 15:14来源:岚皋法院

近日,岚皋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00元,此案系该院审理的首例销售假药案件,也是首例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该案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张某某已提出上诉,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自2016年起,相关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微信账号,并利用他人银行卡绑定其微信作为销售假药联系和收款账号。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手机等方式,以“精湛”的演技和“巧舌如簧”的话术化身“乔大夫”“乔专家”,宣传其售卖的假药,哄骗受害人购买其所售卖的假药,当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谈妥购药相关事宜后,受害人就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购药款,购药款一到账,被告张某某便以李某某的名义,按照受害人提供的药品种类、邮寄地址、收件人信息等将“风湿壮骨散胶囊”“复方哮喘灵胶囊”“风湿关节壮骨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快递销往全国各地。

自2016年5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向20余人销售“风湿壮骨散胶囊”“复方哮喘灵胶囊”获款249360元。2021年10月张某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拒不配合,捏造事实,逃避侦查,同月,公安机关在一快递网点将其未寄走的18件360瓶药品查获,经有关机关检测后,确认其为假药。

被告张某某明知是假药而多次销售,销售假药金额达249360元,损害了包括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00元;追缴其销售假药价款249360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药品”予以没收;同时还判处被告张某某给付惩罚性赔偿金748080元;并于判决生效日一个月内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由于一些群众社会科学知识更新缓慢,尤其是中老年人群,总认为“名医、神医”都在四处云游,高深莫测;“特效药”不能外传,只能特殊渠道购买。小到咳嗽感冒,大到疑难杂症,皆偏听偏信“家传秘方”“特效神药”的存在,在家人缺乏关心陪伴的情况下,极易被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受害人在犯罪分子的蛊惑下,买到没有丝毫作用的假药,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还有可能延误病情,加重病症,危害生命健康。以本案例为警示:一是有病去医院,无病勤锻炼。当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及时就医,切不可听信偏方神药,要在医师的引导下在正规渠道购买药品,正确用药;当身体没病时,“勤锻炼”才是最好的保健品,一定要根据个人身体情况,适时锻炼,切不可食用、使用三无“保健”产品,守住健康、守住钱袋。二是家人多关心,陪伴是良药。一些群众判断能力弱,这就需要家人多关心,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发现被骗及时报警,陪伴过程中,人的心情变好,疾病也会相应减少。

药品安全、老人幸福晚年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大事,岚皋法院对此类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行为,从严从快审理,全力追赃挽损,以认真的处理态度、严谨的审理程序、严厉的处罚标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下一步,岚皋法院将在持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配合法治宣传,聚焦典型案例、诈骗套路,不断加强群众的防骗意识、防骗能力,掀起一场场更强更猛的攻势,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让养老诈骗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