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放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陕农计财〔2022〕54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45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安财农专〔2022〕3号)要求,我县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经各镇统计核实确认,实际应补贴面积为154812.13亩。为确保中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将补贴资金1548121.3元下达给你们。请各镇按照10元/亩的补贴标准,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将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到户。
附件:1..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计划表.doc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