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1:03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33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计划9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切实搞好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工作,务必于2022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肥料效能、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5个,农户施肥调查170户,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田2万亩。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重点对减肥增效技术的关键环节进行补助,化肥减量增效“三示范每亩补助不低于35元,试验每个补助不低于5000元,农户调查每户补助不低于100元。其中,示范主要对应用绿肥种子、精制有机肥、大豆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草木灰、缓释肥料等农资,以及机械施肥、无人机追肥等农事操作进行补贴,应用缓释肥料补贴原则上不超过缓释肥料价格的20%。试验主要对租赁试验用地、农机具,购置试验物资、标牌,赔产等环节等进行补贴。农户施肥调查、村级技术指导服务主要对调查用品购置、印制发放施肥建议卡、示范标牌,宣传培训、配方上墙、媒体宣传、示范现场观摩等工作进行补贴。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2022年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