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1:00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32号),现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11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进度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2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一要推进信息服务。要组织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示范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注册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二要推进基地建设。要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集技术推广、培训指导和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展示基地3个三要提升技术推广。要遴选推介1项目以上主推技术,重点抓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粮油作物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广。四要提升服务效能。全县每名技术指导员人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日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五要提升队伍能力。要按照农技员培训的“陕西模式”,开展能干、能讲、能写的“三能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全年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六要提升主体培育。完善农技人员对口指导服务制度,对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3次的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传播的主力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七要提升特聘计划。要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和定向委托等方式,招募特聘农技人员10名。

二、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星级服务创建、农业技术推广、建立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培育提升、特聘计划等工作。其中,体系建设补助75万元,特聘计划补助40万元。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