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行动”进行时·作风建设整治】岚皋法院佐龙法庭:暖心执法办实事 用心调解践初心

发布时间:2022-10-25 16:38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岚皋法院始终坚持弘扬优良的司法作风,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以良好作风办好群众实事,以司法为民践行使命初心,10月19日,岚皋法院佐龙法庭来到佐龙镇华兴村成功化解两起纠纷,有效维护了家庭关系及社会稳定。

老人替子还债,干警暖心执法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个事情还麻烦你们跑了好几次,现在我的心里就踏实了”,老人拉着法庭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10月初,佐龙法庭受理了原告某公司诉被告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尹某无法联系,法庭干警便驱车30公里来到其家中,在向其父亲释明来意后,其父亲表示儿子尹某多年未在家居住,借款真假无法甄别。考虑到老人的顾虑,法庭干警仔细地将案件证据材料向老人出示,解释说明,并多方联系尹某核对案件情况。

最终在得知案件属实后,老人表示将代替儿子还款。因担心老人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法庭干警便陪同其到镇农商银行将欠款向原告指定账户汇付。在原告确认收到款项后,法庭干警将原告出具的结清证明、撤诉申请、以及该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送到老人家中,这才有了开始的这一幕。

用心用情调解,实质化解矛盾

在华兴村,一场家庭纠纷也正在上演。原、被告系叔嫂关系,因原告多年未在家居住,在此期间,被告取用了原告部分补贴,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果,最终闹上法庭。庭前调解中,双方剑拔弩张,丝毫不作让步。

庭审中,办案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阐述案情,完成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并组织调解,但双方仍态度坚决。庭审后,办案人员发现,被告取用原告补贴,有证据证实属实,被告多年来的付出也属实,但该部分无法衡量,如果依照证据规则判决,案件虽能够得到解决,但不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法庭干警驱车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组织双方再次调解,通过采取面对面沟通、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以及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手段,最终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也成功化解。

自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干警就坚持以良好的司法作风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此次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就是该院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和优质服务笃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刻实践。

下一步,佐龙法庭将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作用,始终坚守化解纠纷、服务人民的第一线,坚持“三个便于、三个面向”的原则,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图文/通讯员 李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