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 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专人编制了《岚皋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稳步推进县城老旧小区逐片区改造,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并通过各行业部门联合审查。
为广泛征求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不再受理。
一、公示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 43号)要求,本次规划范围为规定范围(县城(城关镇)建成区范围内,在2005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内,且未计划征收拆迁、往年未纳入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专项规划内容包括规划依据、小区现状、存在问题、改造内容、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后续管理模式等必备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3日
三、公示地点:岚皋县政府网站
四、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915-2526531
邮箱:524134218@qq.com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附件:岚皋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pdf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