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岚皋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7 15:40来源: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该文件出台是为认真贯彻全市生态旅游产业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统揽”、“四县战略”、“八项行动”总体部署而制定的,对构健全县生态旅游产业链,全力推进旅游产业稳增长,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南宫山国家AAAAA级景区、大巴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岚皋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包含考核对象、总体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分值权重、考核程序、结果运用六大板块。

第一条考核对象。12个镇、75个县直部门及省市驻岚各单位。

第二条总体目标。根据陕西省文旅厅《关于岚皋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情况反馈报告》《关于印发<岚皋县“八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皋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工作方案》以及“月星工程”工作安排,制定我县旅游产业全年目标任务。

第三条考核内容。各镇各部门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反馈问题整改、文旅康养产业链建设、“旅游振兴”行动、“星月工程”重点工作情况,突出“量、质、效”三个维度考核。

第四条考核方式及分值权重。按照落实“首位产业、十个围绕”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分值权重根据党群部门、经济部门、非经济部门、省市驻岚单位职能职责及各镇不同情况,结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反馈问题整改、文旅康养产业链建设、旅游振兴行动、“星月工程”工作契合度承担相应任务。分12个镇、30个重点部门和45个非重点部门进行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程序。按照自查自评、督导检查、年终考核顺序,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县狠抓落实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旅广电局、县考核办共同配合进行。

第六条结果运用。包含通报赋分、限制评优、表彰奖励三部分。将季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进行加减分;未完成任务的限制评优;同时,评选一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三、结果运用

该《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同时,纳入县狠抓落实办督促检查。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491637.html